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现将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江川农场16连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曹玉鹏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