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兴隆路东段一期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隆路东段一期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里区发改局关于禾山路(兴隆路-园山南路段)、兴隆路东段及配套工程可研带概算的批复,厦湖发改投〔2024〕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融资项目(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点接规划兴隆路U槽,终点接现状枋湖路,道路全长约358m,道路宽度30.5~35.75m,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项目涉及城市快速路施工,成功大道下穿通道施工采用盖挖法,影响成功大道主路交通部分共包含4根直径100cm的灌注桩及10块钢盖板,采用分期围挡的方式施工,第一期围挡中间两块钢盖板范围,破除绿化带后施工4根灌注桩,吊装钢盖板及恢复路面;第二期围挡西侧四块钢盖板范围,破除路面后吊装钢盖板及恢复路面;第三期围挡东侧四块钢盖板范围,破除路面后吊装钢盖板、恢复路面及中间绿化带。建设内容(除涉铁部分外)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隧道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建安工程费约569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建设规模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体现“同类、同等”的特征指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除涉铁部分外)施工阶段(含效果核验)及保修阶段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委托人要求办理发包范围内的相关工程手续。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合理增减监理范围,监理人同意无条件接受委托人的要求 。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5695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3〕260号)和《关于市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执行厦价房〔2007〕73号文的意见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08〕360号)的规定(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100.79万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3〕260号)和《关于市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执行厦价房〔2007〕73号文的意见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08〕360号)的规定(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监理服务责任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效果核验及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其中,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2年)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标准: 本项目监理质量至少要达到合格标准,且应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 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 一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中的 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 一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13 09:00:00 至 2025-12-03 10:15: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9101/xmjy)(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最新版)(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万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建设局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266号
邮编: 361015
电子邮箱: 无
电话: ******
传真: 无
联系人: 肖工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1号亿华中心215室
邮编: 361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无
联系人: 王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9101/xmjy
联系电话: ******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266号湖里城建大厦(原联谊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