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HT-2025-******
二、合同名称
江门市新会区民政局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
四、项目名称
江门市新会区民政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 购 人(甲方):江门市新会区民政局
******街道厂边街3号(民政局)
联系方式:******
******事务所
******街道
联系方式:******061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 | 法律诉讼服务 | 1(项) | 5,000.00 | 5,000.00 |
合同金额: 5,000.00元,大写金额(¥):伍仟元整
七、验收日期
2025年09月02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林洁君、李平顺
九、验收意见
《民法典》施行后,明确******法院支持指定为彭锦******法院大部分支持原告诉求,判决区民政局在管理彭锦彬遗产范围内清偿借款7万元,利息按对应时间节点的司法解释执行。目前等待原告申请执行。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江门市新会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