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马园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标段编号:EP-SZCG******A
二、标段名称:宿马园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楚江大道北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捌万玖仟元整(289000.00元)
评审得分:91.33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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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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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宿马园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 服务要求:1、技术人员驻场与不定期专家服务相结合。 2、技术人员驻场人数为4人,其中须有环保类中级职称及以上2名,其余2名需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团队负责人一季度至少来园区一次,开展环保工作指导。驻场人员须自备1台车辆、配备2套尿素折光仪、内窥镜、风管测速仪及1台无人机等专业设备。 3、在项目服务期间,能完成对日常环保检查中的采样进行及时检测,具有出具检测结果的能力(检测指标:包含但不限于COD、BOD、氨氮、氟离子、非甲烷总烃等常规和非常规指标检测,时效性)。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三年,采用1 1 1 模式,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期满,如中标人履约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丁红(组长),赵雪梅,冯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执行
收费金额:0.278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汴水苑5栋二单元1105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委员会
地 址:安徽省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汴水苑5栋二单元11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 帅、任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