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雨花区教育系统2025年校园安全末端智能预警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项目
二、项目预算:******.36元
二、相关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9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备件、原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送达采购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因不可抗力引起工期推迟,经双方认可,可相应延长工期,但不因此增加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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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1.售后服务
1.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检验证书、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1.2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故障服务受理,24时内上门维修。
1.3中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培训服务。中标人提供高水平的培训,培训对象、培训内容、时间及相关安排必须与用户单位协商,在征得用户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1.4中标人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所需的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
1.5中标人应组织系统使用人员对应用系统中不同角色进行分角色培训,不同角色操作系统的界面和功能各不相同,针对角色的培训方便对系统操作的掌握。
1.6中标人必须提供技术支持及维护培训。为了使系统管理维护人员能对系统安装、应用及维护和故障的处理有全面的了解和认识,中标人应根据项目实施的各阶段为系统管理员安排有针对性的软件系统培训。
2.团队人员
?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投入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包含售后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项目经理等;保障项目施工进度。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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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验收方式: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规定进行项目履约验收。本项目可依各校(园)为单位的进度分步验收。
******教育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货到经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满一年后(不计利息且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3.本项目采用总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踏勘请自行前往,安全及费用自负。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