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闽侯县大湖乡雪峰村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
根据相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就退还“闽侯县大湖乡雪峰村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事宜公告如下,请各投标单位于本通知规定期限内办理招标文件费退款事宜。
退款需提交资料、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退款时,请携带以下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材料:
- 退款申请函(需包含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退款金额、收款账户信息等)。
- 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截图。
- 如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需提供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注明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联系方式及授权事项)。
- 4. 票据处理:
- 已开具发票的单位:纸质发票请务必携带发票原件,并开具红字发票后办理退款;电子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后办理退款。
- 未开具发票的单位:请提供相应金额的“收到闽侯县大湖乡雪峰村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退款”,体现投标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后办理退款。
5.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现场办理时间、办理地点、联系方式。
- 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17时00分(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请务必于此期限内办理,逾期我司将视作贵单位自动放弃。
- 办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6层703室
- 联系人:陈工、李工
- 联系电话:0591-******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