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价人: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湖北三峡环境夷陵分公司2025年高压疏通清洗车、三峡环境溪洛渡分公司2025年载货汽车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参加本项目报价。
2.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次主要采购标段一:湖北三峡环境夷陵分公司高压疏通清洗车、标段二:三峡环境溪洛渡分公司2025年载货汽车。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第四章“技术规范”。
(2)交货地点:标段一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罗河路4号、标段二为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溪洛渡坝区甲方指定地点。
(3)供货周期:
标段一:总期限60天,合同签订后60天内供货。
标段二:总期限60天,合同签订后60天内供货。
3.报价人征集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报价人。
3.1报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
标段1: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报价截止时间前,具有1个单项供货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车辆销售的业绩;报价人为分支机构时,其提供的业绩可以不限于该分支机构自身或其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业绩,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业绩符合本次报价的业绩要求;
标段2: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报价截止时间前,具有1个单项供货合同金额15万元及以上车辆销售的业绩;报价人为分支机构时,其提供的业绩可以不限于该分支机构自身或其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业绩,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业绩符合本次报价的业绩要求;
******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不接受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尚未解除的);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采购文件的发出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报价人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5.响应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9时。
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需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6.禁止串通报价
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8. 禁止串通报价”内容。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湖北三峡环境综合管理部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