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陈述答辩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则
为确保项目负责人陈述答辩工作安排合理,工作人员分工明确,有关人员互不干扰串通,陈述答辩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参加陈述答辩的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陈述答辩人员)应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1.陈述答辩人员必须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除此之外的其他人员不得作为答辩人员。
2.陈述答辩人员应携带《陈述答辩授权委托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加盖公章),在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签到并向工作人员提交身份验证(验证时应摘除口罩),验证通过方可参加答辩,未准时签到或验证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答辩。
3.身份验证后工作人员留存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陈述答辩签到时间、地点
1.签到时间:2025年12月2日9时30分前
2.签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8楼811开标室向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到。联系人:庄先生,联系电话:******。
答辩人员应充分考虑交通因素,及时签到,未按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答辩。
签到地点即为候辩室。
现场答辩。
五、陈述答辩控制时间
陈述答辩的总时间严格控制为不超过10分钟。答辩室内提供计时器,剩余2分钟时由工作人员提醒,计时开始后至前述控制时间截止时停止陈述答辩。
六、陈述答辩流程
1.主要流程
1.1 答辩顺序由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1.2 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根据陈述答辩顺序号依次引导陈述答辩人员进入答辩室。
2.其余流程
2.1陈述答辩人员签到并经身份核验后,应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能随意到处走动。
2.2 候辩期间如需用餐,由陈述答辩人员自行解决,用餐地点为候辩室。
2.3 陈述答辩人员候辩期间如需使用卫生间,应由工作人员陪同,不得接触其他人员。
2.4 陈述答辩结束后,陈述答辩人员不再进入候辩室,在工作人员监督下迅速离开,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触其余答辩人员。
附件:
陈述答辩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现授权 (姓名)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项目负责人陈述答辩,前述人员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负责人。
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