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通知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踏勘现场原内容为:组织,为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时能客观、准确报价、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2025年******人民政府集中前往踏勘现场,法定代表人踏勘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踏勘时需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踏勘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安全自负。
现变更为:组织,为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时能客观、准确报价、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2025年11月21日。踏勘集中地点:请各报名成功的单位于2025年11月******人民政府集中前往踏勘现场,法定代表人踏勘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踏勘时需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踏勘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安全自负。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人民政府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