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楼下商铺(锦华星光苑12幢105室)用于开设电信营业厅的的采购方案]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办公室楼下商铺(锦华星光苑12幢105室)用于开设电信营业厅的的采购方案******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苏锦公众锦华片区(原名称苏锦公众北片区)位于平江新城西北片,区域内有7个新小区楼盘,另周边无电信营业厅,拟在锦华星光苑12幢105室地址建设电信门店,面积14.1平方米,经局方指定评估公司评估年租金4.31万元。经洽谈以年租金4.3万元(含物业费)租入,电费安装单独电表按实结算,不涉及水费。
产权人陶霁,租期为2025年6月1日-2027年5月31日,租期2年。具体如下:
1、租赁期:2025年6月1日-2027年5月31日;
2、开票金额为:租金(含税,税率 6 %) 43000元/年,电费按原收费标准按实际收取。租赁期租金(含税,税率 6 %)共计86000元。】
一、 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二、 直接采购供应商
【陶霁】
三、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6月17日】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开始计算,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四、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鲁飞翔】,【******】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鲁飞翔】,【******】
【异议接收邮箱:【******@189.cn】】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日 期:2025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