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溪市群众滑冰场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9: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D25-3-114
项目名称:本溪市群众滑冰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万元
最高限价:25万元
采购需求:建设露天滑冰场,冰场浇筑,提供场地器材等。
合同履行期限:待室外温度能够保证冰面冻结时起10日内全部结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经营范围含有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4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有限公司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9时(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8日9时(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文件需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参照文件格式),3、授权委托书(参照文件格式)。请投标人将以上3项报名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主题注明:本溪市群众滑冰场建设项目 所投标段投标报名材料)添加附
件上传扫描后的报名材料,正文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在规定的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内发至公司邮箱****** 否则视为无效。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新城路3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
开户行: ******银行沈阳沈北支行
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账号: 3301 0015 0924 9124 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