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年下属自来水厂尾泥焚烧处置采购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GZB******-001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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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2025年下属自来水厂尾泥焚烧处置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有限公司2025年下属自来水厂尾泥焚烧处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1190.4 万元,综合单价最高限价:384元/吨。 2.1.2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起1年内,实际服务日期以中标后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2.2 招标范围:******有限公司2025年下属自来水厂尾泥焚烧处置采购项目,包含从水厂装车到处置单位卸车等所有费用,中桥水厂拟招标数量18000吨,雪浪水厂拟招标数量130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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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4.投标人具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合法有效的污泥处置资质证书或证明;处置方式必须为项目地区域内电厂掺烧、焚烧处置。 3.1.5.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核准固废类别为城镇污水污泥(SW90)。 3.1.6.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3.1.7.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1.8.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职工,提供被授权委托人与本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由投******银行代扣证明)(法定代表人作为委托代理人的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新成立单位缴费期限不足的,提供单位成立时间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 A.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投标供应商,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B.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C.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D.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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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7月31日 18时 至 2025年08月05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9142/TPBidder/memberLo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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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2日 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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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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