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高安市澧江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高安市澧江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与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高安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地勘、测量、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高安市澧江河道治理工程共分为三段:高安市澧江(荷岭镇下寨~独城镇水溪段、独城镇安塘~石城埠段、泉港段(高安右岸)总投资分别为871.04万元、5321.88万元和5142.70万元,共计11335.62万元。建安投资约为9068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提供勘察设计(包括地勘、测量、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等。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控制费率: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1335.62万元,招标金额约300万元,本次招标为费率招标,招标费率为3.31%,计费基数为本项目初设批复概算建安(含设备)投资额。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发出中标通知书起3日内签订合同,根据招标人的要求,逐项启动勘察设计工作。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提交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现场进度要求,同时做好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
2.6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勘察及设计规范,并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4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并提供本单位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材料。
(5).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相应能力(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开标前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平台公示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视为有效,其他视为无效。
(7).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20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注:以上第(2)至(4)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清晰可辨;第(5)条需投标人自行出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至电子投标文件;第(6)、(7)条需投标人自行打印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委员会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3日起至2025年12月4日前(北京时间,下同)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5日上午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有关说明
7.1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eb/)发布。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办公室(联系电话:0795-******)进行监督。
7.3 根据上级审查要求,该项目中标单位需无条件配合业主单位汇总相关设计资料,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费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高安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
地 址:江西省高安市瑞阳新区德远路瑞泰广场CDE写字楼E座5、6楼
联 系 人:喻女士
电 话:******
9.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北大道968号绿地外滩城19#商业、办公楼406室
联系人:姜梅、聂亮、范丹萍
联系电话:******、0791-******
9.3监督单位信息:
******办公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