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惠城区汝湖西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二期)项目施工(工程编号:惠公易建惠城〔2025〕104)于2025年11月12日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定量评审)评标办法前附表2.2.3(2)的出现“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资历评分项重复计分进行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定量评审)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2.3(2)
| 2.2.3 (2)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10分) | 项目负责人资历(2分) |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注:提供人员身份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和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及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截图,否则不得分。 |
|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2分) |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注:提供人员身份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和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及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截图,否则不得分。 | ||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4 分) |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在本项目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基础上增派人员的情况(投标回执上的人员除外),增派人员中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一人多证按一项计分,提供人员身份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和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及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截图,否则不得分。 | ||
| 关于人员履约的 承诺(2 分) | 1.承诺履约期内不变更项目管理班子,得2分; 2.不承诺的不得分; 同意履约期人员发生变更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条款要求处理。 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无提供不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资历(2分) |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注:提供人员身份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和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及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截图,否则不得分。 |
更正为:
| 2.2.3 (2)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10分) | 项目负责人资历(2分) |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注:提供人员身份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和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及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截图,否则不得分。 |
|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2分) |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注:提供人员身份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和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及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截图,否则不得分。 | ||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4 分) |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在本项目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基础上增派人员的情况(投标回执上的人员除外),增派人员中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一人多证按一项计分,提供人员身份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和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及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截图,否则不得分。 | ||
| 关于人员履约的 承诺(2 分) | 1.承诺履约期内不变更项目管理班子,得2分; 2.不承诺的不得分; 同意履约期人员发生变更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条款要求处理。 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无提供不得分。 |
相关事项:
1、以上相关内容与本工程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2、本更正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 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