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和江津区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5年8月1日 至2025年8月4日)
项目标段名称 |
江津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和江津区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9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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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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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A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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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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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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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 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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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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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有限公司 |
******.66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潘晓娟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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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82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钟秋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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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有限公司 |
******.68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朱贝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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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 第二******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企业业绩:重庆市涪陵区美心红酒小镇综合楼项目-2号楼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坪洲新村一期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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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有限公司因评审点投标总报价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3 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委员会应当结合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与投标报价对照表》及相关******委员会应当结合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与投标报价对照表》及相关书面说明、******委员会应当结合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与投标报价对照表》及相关书面说明、证明材料对************有限公司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 85%,在投标函部分中提供的书面说明不合理且未提供低于最高限价的 85%的重要清单及低于最高限价的 70%的一般清单的人、材、机及耗量等不低于成本价的证明资料,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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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 )均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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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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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2025年8月1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