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涧县高杰村镇乡村道路亮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RHY-2025-21
项目名称:清涧县高杰村镇乡村道路亮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4,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涧县高杰村镇乡村道路亮化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4,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4,4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路灯 | 清涧县高杰村镇乡村道路亮化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4,4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涧县高杰村镇乡村道路亮化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涧县高杰村镇乡村道路亮化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营业执照的2024年度企业年检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及******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一个月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税务机关的公章(加盖公章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8)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承诺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2.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非法人可参与投标的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4.以上为必备证明文件,不能全部提供的将拒绝其投标;(若有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须按现行法律法规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3日至 2025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 08: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2月0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线上递交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7室卡4(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时建议供应商使用带有麦克风和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供应商签到和响应文件解密等开标事宜;
(3)不见面开标/询标操作手册下载: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询标操作手册V1.0,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CA办理:供应商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的供应商可到榆林市市民中心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或西安市高新三路信息港大厦一楼办事大厅办理,咨询电话0912-******、029-******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投标报名成功与否以平台确认信息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高杰村楼洞滩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旧机场院内10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有限公司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
相关附件:
******人民政府清涧县高杰村镇乡村道路亮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x 采购需求.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