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根据闽建筑办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 根据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文件及《<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细则>政策解读》规定,删除第3.4条款中“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的规定;(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22 22:00:00 至 2025-04-27 22: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形式;④或保险公司出具的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5-15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连江县凤城镇敖江路21号金凤新苑D区一层,邮编:350599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四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方工、小卢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建设局大楼二层
联系电话: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