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城区公共停车场智能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及安装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大田县城区公共停车场智能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编号:环闽明招【2025】021号),现发布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前附表A6企业创新能力:
A6企业创新能力 2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证或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修改为:
A6企业创新能力 2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证或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省级政府部门官网公示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统一修改为:2025年12月01日8时30分00秒。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统一修改为:2025年12月 01日8时30分00秒。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本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请到答疑澄清文件领取菜单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