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批准******有限公司电子智能穿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7日-2025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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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电子智能穿戴生产项目 | 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工业园区黄金工业园众创一期11栋2楼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抚州市南丰县工业园区黄金工业园众创一期11栋2楼,为新建项目。项目用地面积2164.2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3′55.008″,北纬27°14′30.196″。建设内容为:建设3条喇叭生产线(2条全自动,1条半自动),2条显示屏半成品生产线,同时配套仓储区、办公区、其他环保设施。项目投资总额为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63%。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点胶废气、网版擦拭废气、焊接废气、接板废气。点胶废气经过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集中通过排气管道送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网版擦拭废气、焊接废气、接板废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南丰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至南丰县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盱江。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企业拟采取选用距离衰减、降噪措施的屏障阻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干扰。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原料桶/罐、废无纺布、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返回生产流程再次进行功能维修及外观维修;废原料桶/罐、废无纺布、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土壤污染。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划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同时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防止和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对危险废物暂存间等构筑物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渗水污染地下水。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