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处、陈河镇、黄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第三标段(HBYC-202511GT-******3)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HBYC-202511GT-******3 | ||||||||||||||||||||||||||||||||||||||||
| 1.招标条件 | ||||||||||||||||||||||||||||||||||||||||
|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办事处、陈河镇、黄滩镇等 3个乡镇16个村 ******办事处1.27万亩、陈河镇0.96万亩、黄滩镇0.77万亩。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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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为第三标段,2025年应城市陈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办事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第三标段为2025年应城市陈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第四标段为2025年应城市黄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575日历天,其中实际监理服务期为监理合同签订后至监理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共2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2737.32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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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最高投标限价为41.7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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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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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度******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土地整治工程或全域国土整治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或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或旱改水工程或高标准农田工程或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相关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以合同为证明材料)。
(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5)信誉要求:
①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②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住建、水利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③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⑤ 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
******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须出具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⑦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多投无效。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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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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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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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00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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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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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13日 | ||||||||||||||||||||||||||||||||||||||||
| 备注:本项目支持“一网通投”,可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招投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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