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全媒体中心
项目名称:海曙天目蓝云融媒体平台技术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海曙天目蓝云融媒体平台技术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50000/年
服务期限:三年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提供统一的标准接口和上报功能,协助海曙区融媒体中心完成埋点、系统对接工作,降低埋码过程中对接的沟通协调成本全媒体中心新闻客户端平台的软件应用开发、系统维护、网络安全保障、相应新闻类推广运营等,提升媒体数据归集的效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50000/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有******有限公司来承接该项目,将提供统一的标准接口和上报功能,协助海曙区融媒体中心完成埋点、系统对接工作,降低埋码过程中对接的沟通协调成本全媒体中心新闻客户端平台的软件应用开发、系统维护、网络安全保障、相应新闻类推广运营等,提升媒体数据归集的效率。
******有限公司可靠、品牌公信力强,并兼具融媒体服务能力、技术研发能力、新媒体运营能力,其拥有的品牌优势、行业及经验优势、运营一体化优势具有唯一性。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及服务配套,且可能存******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宁波派联是传播大脑在宁波地区唯一授权主体,全权代表传播大脑开展宁波区域技术业务签约,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支持,包括所有涉及传播大脑的技术类事务及本地安全服务。
因此,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北大路120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全媒体中心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74-******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办公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4-******
传 真:/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214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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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天目蓝云融媒体平台技术服务项目专家论证.pdf (1.5 M)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