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 代码 | 2404-441323-04-01-694794 | ||
投资项目 名称 | 惠东县政府控制屋顶资源建设屋顶光伏项目 | ||
招标项目 名称 | 惠东县政府控制屋顶资源建设屋顶光伏项目设备采购 | ||
标段(包)名称 | |||
公示名称 | 惠东县政府控制屋顶资源建设屋顶光伏项目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11月14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 ******有限公司6号评标室。 ******委员会由9人组成,分别是3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6位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名单: 1******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五)******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共3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六)详细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无。 ******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7.82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8.43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2.85分。 (九)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0.00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 (交货期) | 以招标人下单到货日期为准,并配合所供设备/货物到货后的配合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招标人验收使用。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 | 资质资格 |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 条件 | 资格情况 | ******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5.00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 (交货期) | 以招标人下单到货日期为准,并配合所供设备/货物到货后的配合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招标人验收使用。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 | 资质资格 |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 条件 | 资格情况 | ******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8.00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 (交货期) | 以招标人下单到货日期为准,并配合所供设备/货物到货后的配合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招标人验收使用。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 | 资质资格 |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 条件 | 资格情况 | ******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 | |
异议受理 部门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居委控弄村民小组马屎涵地段恒展商贸大楼2栋03、04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 ******街道惠东大道725-757号 | ||
公示开始 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 | 公示结束 日期 | 2025年11月17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 | ||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