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乌海市生态环境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乌海市生态环境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技术咨询服务
2、项目编号:ZTB******110001
3、采购内容:乌海市生态环境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技术咨询服务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5、服务期:第一阶段工作服务期限:自签署服务合同起24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实施方案》成果报告终稿的编制及评审工作。
第二阶段工作服务期限:无固定期限,自《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直至项目公司******银行授信工作之日止。
6、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co-environment Oriented Development,以下简称EOD)模式是以******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通过产业链延伸、组合开发、联合经营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增值反哺、统筹推进、市场化运作、一体化实施、可持续运营,以生态环境治理提升关联产业经营收益,以产业增值收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外部经济性内部化的创新性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项目实践,有利于积极稳妥推进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有效实现。
基于前期调研和座谈,乌海市具备一定的EOD项目申报实施的条件,可依据国家EOD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需求,明确区域发展迫切解决的生态环境治理问题,充分结合地方特色、发展基础,明确乌海市生态环境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边界范围,识别生态环境治理与关联产业依托项目,促进乌海市生态治理与农文旅产业深度融合以及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7、招标范围:乌海市生态环境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技术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包括:编制完成乌海市生态环境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银行完成项目贷款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并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获取招标文件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6)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网站“******/”进行会员注册,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请注意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项目。
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加密上传响应文件须使用CA。
(2)CA申领在供应商系统中即可完成(CA邮寄时间较长。请提前办理,CA用于响应文件加密及解密)。
(3)已办理CA的供应商请检查CA证书是否过期,如过期请提前办理续期手续(CA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4)CA售价250元/个,电子签章50元/个,需要同时办理CA及电子签章,CA审核电话:******82,******。
(5)本次项目的澄清/修改/变更/重新采购公告会通过网站发布,请参加的潜在供应商及时登录系统查看。
五、平台使用费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按标段交纳平台服务费5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30,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交易平台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传输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不予接收。
2、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E交易平台开标)。
4、投标文件解密时限:60分钟,超时将无法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注:本次为远程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可远程登录系统使用CA钥匙进行解密开标。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场所服务费,请按照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适用情形并明确在招标公告中:
情形1.有明确成交总价的项目,按最终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031131
行 号:******1951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
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
汇款时请备注:开标时间 代理机构简称或项目简称。
八、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街道神华西街1号
联系人: 李娴
电话: ******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815室
联系人: 彭越
电话:******/******
邮箱:******
监督单位:乌海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