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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

涡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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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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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2025GTCZ003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月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3月269时30分

******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中标费率:大写百分之零点六(小写:0.6%)

公告期限: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27日 

******有限公司

地址:亳州市涡阳县乐行路北侧、S202线西侧4幢

联系人:潘主任 

电话:******

******有限公司

******服务中心四楼

项目负责人:陈工     

联系电话:0558-******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提出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管部提出投诉。

******集团纪委举报,监督电话:0558-******、0558-******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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