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天全县桥梁安全生命线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天“全县桥梁安全生命线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1.将招标公告中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1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和建筑智能化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将招标公告中“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修改为: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将招标文件中“②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3家;”修改为“②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4家”。 4.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 年12月5日9 时 30分,投标保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 年12月4日17时 00分。 5.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 年 11 月 25 日12 时 00 分前。 6.原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的澄清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 年11月18日17时 00 分前。 7.将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14.3.1预付款的金额为:“签定合同后支付施工合同金额的20%作为施工预付款”。调整为:“签定合同后支付施工合同金额的30%作为施工预付款”。 8.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同内容一并调整。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带来不便请谅解。
******建设局 ******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3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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