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2-1地块局部(******信用社营业网点)用地条件修改和公园绿地补划方案批前公示
一、编制背景
******信用社营业网点大楼位于乐东九所镇西南侧,北侧紧邻海榆西线(G225),距离九所互通约5.1公里。该大楼现为D级危房,不满足安全经营的条件,为更好地提******信用社营业网点。
根据《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琼自然资规〔2022〕3号,第九条:“重大调整应当遵守以下程序进行:(一)组织编制机关对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二)组织编制机关应当提出专题报告,报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组******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依法报批。”本项目已于******信用社营业网点)用地条件修改必要性报告》征求意见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本次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
二、修改内容
将《现行控规》中A-02-1地块拆分为A-02-1-a地块与A-02-1-b地块,其中,将A-02-1-b地块规划条件作修改,将A-02-1-b地块用地性质修改为商务金融用地,地块面积1707㎡,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4m,绿地率≥20%。以及补划F-01-3、F-01-4和F-01-5地块为公园绿地,面积共计24052㎡。
三、用地规划条件
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等相关文件综合确定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具体如下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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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后地块指标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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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代码 |
用地面积(m2) |
容积率 (≤)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m) |
绿地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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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 |
A-02-1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070102 |
35365 |
1.5 |
-- |
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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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林用地 |
-- |
24052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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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 |
A-02-1-a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070102 |
33658 |
1.5 |
-- |
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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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1-b |
商务金融用地 |
0902 |
1707 |
2.0 |
40 |
24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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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03 |
公园绿地 |
1401 |
19248 |
-- |
-- |
--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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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04 |
公园绿地 |
1401 |
4550 |
-- |
-- |
--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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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05 |
公园绿地 |
1401 |
254 |
-- |
-- |
--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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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30日(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11日)。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县抱由镇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邮政编码:572500。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
六、咨询电话:0898-******
附:
附图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