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001001Z02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2-01 09:00: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9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532,86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2025-12-01 09:00:00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2025-12-01 09: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国道G104线蕉城区八都大桥防撞工程补充通知001号 各投标人: 国道G104线蕉城区八都大桥防撞工程补充内容详见如下: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含暂列金0元),补充上传本项目固化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详见附件。 2、补充专用合同条款“第17.1条款:……④本项目养护期费用在承包人完成每年的养护工作后,由发包人逐年支付。” 3、补充专用合同条款“第22.1.2条款:在养护工作期间,承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养护工作,发包人将不支付该年的养护期费用,且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补充专用合同条款“第25.1条款:本项目养护工作期限自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本项目开标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1日09:00:00,其余时间相应顺延。 备注:招标文件中有关以上内容均做相应调整,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有限公司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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