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嘉禾县原水电设备厂及原彩印公司(原印刷厂)棚户区项目配电工程 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3日嘉禾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的嘉禾县原水电设备厂及原彩印公司(原印刷厂)棚户区项目配电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嘉禾县原水电设备厂及原彩印公司(原印刷厂)棚户区项目配电工程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嘉财采计[2025]0076号 3、委托代理编号:******-******-84 4、采购项目预算:2,316,539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二、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2,316,539 | 嘉禾县原水电设备厂及原彩印公司(原印刷厂)棚户区项目配电工程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2,316,539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依法缴纳社保承诺函及无在建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