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相关规定,经我局联合合阳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评审,确认以下3家医疗机构符合设置条件,现对其医疗机构信息予以公告:
一、备案机构信息
医疗机构基本信息表
| 机构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许可项目 | 备案编号 |
合阳张建敏内科诊所 | 合阳县城关镇商南路二郎庙巷15号 | 张建敏 | 诊所备案凭证 | PDY******052417D2192 |
合阳高晶口腔诊所 | 合阳县梁园步行街12号 | 范一星 高晶 | 诊所备案凭证 | PDY******052417D2202 |
合阳闫飞口腔门诊部 | 合阳县上若御园门店2-104 | 闫飞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 PDY******052417D1522 |
二、法律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52 号)。
2.《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发〔2020〕19 号,2022 年 12月1日起施行)。
******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诊所备案工作的通知》(陕卫医发〔2023〕15 号)。
三、监督与异议反馈
1. ?公示期?: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2.反馈方式?:书面材料(需含联系人、电话及异议理由)提交至合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民生股206室。
3. 联系方式?:0913-******。
合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 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