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片区排水防涝项目(二期)工程一标段答疑BB2025SQGCZ178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各潜在投标人对本“蚌山区片区排水防涝项目(二期)工程一标段”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1: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8条“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人员均以牵头人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4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请问:施工单位一家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是牵头人,承担其资质可承揽范围内的施工任务,另一家施工单位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并且为中小企业,做为成员方,承担其资质可承揽范围内的施工任务。请问此联合体资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
回复:本项目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成员方均需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
疑问2:据招标文件P4页3.4条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此外要求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次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我单位做为大型企业,拟独立参加本项目投标,且预留部分面向中小企业分包,分包份额是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分包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
疑问3: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我单位为市政工程二级资质,联合体投标时,只承担市政工程二级资质范围内工作是否满足资质要求?
回复:本项目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成员方均需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
疑问4: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8条“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人员均以牵头人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4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请问:1、施工单位一家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是牵头人,承担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另一家施工单位为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并且为中小企业,做为成员方,承担本项目的材料及设备采购任务工作。请问此联合体资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 2、联合体中的牵头人为大型企业,成员方为中型企业,且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是否满足本次招标文件对联合体的要求。
回复:1、本项目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成员方均需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
疑问5: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人员均以牵头人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请问: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牵头单位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承担全部工程施工任务,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承担本项目的材料及设备采购任务工作。请问此联合体资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
回复:本项目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成员方均需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
疑问6: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其他中小企业分包。项目招标文件中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烦请提供!
回复:详见附件。
疑问7: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与3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其他中小企业分包。问:本单位非中小企业且不组联合体,直接合法分包给中小企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分包给中小企,除了拟分包表以外需要拟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承诺函吗?承诺函格式自拟还是有统一模板?
回复: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除了拟分包表以外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附件。
蚌埠市蚌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