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厂区绿地秋季绿化专业分包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厂区绿地秋季绿化专业分包项目招标条件已满足,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拟通过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海富路与沪海路交叉口北;
2.2工程规模:总投资额约人民币394791.8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有限责任公司厂区绿地秋季绿化专业分包项目,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1)工程类别:工程施工;
(2)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2.4招标控制价:394791.84元;
2.5工期要求:9个日历天,实际施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格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养护期:免费养护两年;养护等级为二级。
3.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企业持有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除提供对应合同外,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1:提供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的相应证明材料及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确认的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5年10月份的社保缴费清单。
注2: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的验收时间确定。
注3: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职称证书不能体现园林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其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 / ;
3.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4.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南通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资料费:本项目资料费200元/次,系统自动收取,售后不退。(海衡公司招投标类会员免收本次项目招标资料费)。
5.质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最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提交所投标段相应的投标保证金:7800元整;(海衡公司招投标工程类会员免收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选择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GHYLZY250044(GK0706)),缴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应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应从其账户以转账方式足额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保证在2025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前到达。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00分,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如遇停电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投标书应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的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单据要求:电子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的,应为原件扫描件,无法提供扫描的,应在证件、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使用。
(4)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招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5)首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注册并办理CA后进行投标业务。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上发布。
10.交易服务费及支付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交易服务费1500元,工程类会员交易服务费减半,需在本项目开标前缴纳工程类会员费。交易服务费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
11.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招标事宜。
12.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公司联系人:陈工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五湖家园117幢501室 | 地 址 | 海门区北海西路99号大生创业园内303幢东单元三楼 |
联系人 | 袁女士 | 联 系 人 | 万先生 |
电 话 | ****** | 电 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