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1
二、合同名称:湾丘集镇保洁和S465省道湾丘段沿线垃圾集中清运项目
三、项目编号:N************
四、项目名称:湾丘集镇保洁和S465省道湾丘段沿线垃圾集中清运项目
五、合同主体
******人民政府
地址:米易县湾丘彝族乡昔街村昔街路53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枣子坪下街1附9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保洁和垃圾清运服务 | 1(项) | ¥808,900.00 | ¥808,900.00 | 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供应商应完成的服务工作内容进行监督、抽查和考核。采购人依据《2025年湾丘集镇保洁和S465省道湾丘段沿线垃圾集中清运政府采购项目服务作业考核细则》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采取百分制倒扣分形式按月度兑现。 |
合同金额: 808,9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零捌仟玖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米易县湾丘彝族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将自有大型封闭式垃圾运输车1辆(中联牌,川D63352)租赁给中标供应商使用,中标供应商每年向采购人交纳租金43960元(年折旧费);车辆保险及运维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乙方在合同期满当日18时前归还租赁车辆,归还时车辆须能正常使用,若因乙方原因延期归还车辆,乙方按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赔偿金。2.乙方在甲方支付第一次承包费后10日内,支付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25日共25天采购过渡期服务费用给实际服务人,具体金额由采购人组织双方商谈确定。
合同附件:
******人民政府
2025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