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安局小陶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由******改革局以永发综[2025]6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永安市小陶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一幢4层框架结构业务技术用房,规划用地面积 573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45.42 平方米,内设窗口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等配套基础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公安局小陶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施工及相关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建筑物层数<5层、单体建筑面积<3000㎡的小型公共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2)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3)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4日 08:00:00至2025年11月19日 23:59:59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定标办法详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12月05日08:3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免缴保证金形式,符合免缴条件的可使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5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mwz/)、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mwz/yonga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安局
地址:永安市新府路85号,邮编:366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穆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南埔岭路66号4楼,邮编:366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高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smwz/
联系电话:******、0512-******、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街道南翔路2199号(A区五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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