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清流县******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委托,拟向社会(明标明投)方式公开招租以下房屋店面租赁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租标的物及情况
******有限公司,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230号楼一层商铺资产现状招租(商铺装修不能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地点、面积、用途等详见招租清单。
二、竞标人资格条件、竞标方代表以及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限制入驻经营范围
1.竞标者资格条件:参与竞标者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相关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院定为失信人员的不予参与报名投标)。
2.竞标方代表:指全权代表竞标人参加竞标活动并签署竞标文件的人员。竞标方若为自然人的,必须亲自参加招租活动,不得另行授权他人竞标,否则其竞标将被拒绝。竞标方若为其他组织机构的,可以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竞标,如果竞标方代表为授权代表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竞标人或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
3.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竞标人在竞标报到时必须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及其他组织或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及其他材料。
4.限制入驻经营范围:
店面不允许经营危化行业项目,及噪音超标,有味气体,污染环境卫生的行业。
三、招租方式。
本次竞************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
四、报名投件时间、地点、竞租保证金的缴交。
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地点: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鸿广场二楼)。报******银行纸质回执(竞租保证金须0月0日前到账为准)。
保证金存入帐号:
******有限公司
帐号:************033837
******信用社合作联社
五、竞价方式
以起拍价为准,竞价者在公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集中密封式手写报价,最高有效报价者即为中标人,中标人(单位)应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到房屋所有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中标后次日起算房租。逾期未签订合同的,中标人视同放弃中标权。房屋所有权单位将收回中标房屋,除没收竞租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租赁期限及租金缴交方式。
一.租赁经营期限:3年(具体详见清单),每月租金为竞得价,以每月为单位缴交,至少租赁满1年以上方可办理退租手续。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拆迁或出租方需要收回出租的房产,承租方应无条件在招租方要求的时间内退还承租房产,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二.写字楼和用于兴办各类娱乐场所、酒楼、大型商场、宾馆等需要高档装修装饰的场所,以及起租价10万元(年租金)以上的资产,租赁期限一般为5年。
三.其他租赁经营期限的根据******集团(2022)50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公告时间及方式
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8日。公告方式:清流县政府门户网(******)发布招租信息。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00
地点: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检察院边上)
附:清流县财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经营性房产招租清单
******有限公司经营性房产招租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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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230号楼一层商铺出租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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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房号,水东路 230号一层 |
面积(平方米) |
单价不含物业、公摊、垃圾清 运、水电等费用(元/平方米) |
合同保证金(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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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1 |
61.63 |
8 |
1479.1 |
未装修、水电 现状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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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2 |
60.37 |
8 |
1449 |
未装修、水电 现状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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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3 |
37.47 |
8 |
899.3 |
未装修、水电 现状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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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4 |
33.31 |
8 |
799.4 |
未装修、水电 现状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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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6 |
37.58 |
10 |
1127.4 |
门窗完好,墙面已经粉刷,地面已铺平整。部分店面水,电未安装需承租人自理,现状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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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7 |
37.8 |
10 |
1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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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11 |
38.62 |
10 |
11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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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10 |
31.23 |
10 |
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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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09 |
30.3 |
10 |
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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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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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各位参与报名的人需填写商铺用途在合同保证金上注明。咨询电话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