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按照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我市要完成上一年度(即2024年度)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为提升评估质量,确保评估成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特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基本内容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福安市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项目。
(二)项目预算控制价:5.00万元
(三)项目内容: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0〕45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和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2024年度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本次实施范围为福安市所有县级、“千吨万人”级、“千人以上”级、“千人以下”级水源保护范围,于2025年11月底前完成《2024年度福安市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报告》编制、审核、备案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二)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报名材料
(一)提供报价函原件,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费用、报告编制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近三年内没有重大事故、没有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五)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结果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报价文件可用邮递方式或直接递交方式送达,截至******服务中心5楼520室。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
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