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采购人)拟对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一体化环保熏制系统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一体化环保熏制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人: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29.5万元(大写:贰拾玖万伍仟元整)
最高限价:29.5万元(大写:贰拾玖万伍仟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2025年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一体化环保熏制系统采购项目需要******街道腊肉品熏制,详见采购文件。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人民政府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国有企业、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国有企业、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9: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311室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无偿获取(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资料: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日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址
广安市前锋区大佛路333号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311室。
十、递交响应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报价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1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磋商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大佛路333号前锋生态环境局310会议室
十三、成交服务费
无。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大佛路333号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311室
联系人:王老师 汪老师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