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1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7日。
电话:0391-****** ?******
传真:0391—******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铸造件项目 | 济源示范区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2号、3号标准化厂房 | ******有限公司 | 河南******有限公司 |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利用现有2号、3号标准化厂房建设年产3万吨金属类铸造件生产线2条。主要生产设备:利用已有的4台10吨中频电炉和2台6吨中频电炉,主要原料为外购铜锭、铝锭金属;生产工艺为:原料---电炉熔化---保温--压铸成型---脱模、冷却---机加工---检验---产品。(项目产品铜铸件、铝铸件,主要为机械与工业设备零部件配件,规格由下游客户定制)。 二、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废水:循环冷却水以及软水制备浓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济源市玉川城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废气:本项目2#车间熔化废气、压铸及脱模废气经袋式除尘器 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车间熔化废气、压铸及脱模废气经袋式除尘器 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熔化废气、压铸及脱模废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颗粒物浓度≤3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时非甲烷总烃浓度≤120mg/m3、速率≤10kg/h)、《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铸造行业(颗粒物≤15mg/m3)、《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通用涉VOCs企业绩效指标要求(非甲烷总烃≤30mg/m3)。危废暂存间废气负压收集引入喷淋塔吸收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经过喷淋塔处理后,氨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氨气≤4.9kg/h)要求。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中频感应炉、压铸机等,经厂房隔音、基础减震后项目四周厂界的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固废:一般固废:不合格品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厂商现场更换后回收处置,不在厂区存放;废金属渣(炉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铝灰渣以及除尘器收集的铝灰尘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所有固废均可得到100%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影响造成影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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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铸造件项目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