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用耗材(一氧化氮检测器)询价采购公告
******医院工作需要,需采购一氧化氮检测器,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医院一氧化氮检测器询价采购。
二、项目内容:
| 序号 | 耗材名称 | 临床用途 | 备注 |
| 1 | 一氧化氮检测器 | 用于检测呼出气体中的一氧化氮浓度。 | 报价中包含质控品、一次性使用过滤嘴、口哨、鼻塞等耗材,提供耗材配套所需设施设备及负责接入信息化系统。 |
三、采购方式:询价
1.采购单位从招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符合产品所有采购需求要求且报价最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如报价相同的情况,则进行再次报价,根据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供应商以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合格产品,据实结算,结算金额=实际用量*单价限价(注:挂网产品的单价限价按照当月实时挂网采购价中更低的价格执行,非挂网产品采购人有权按所询市场最低价作为单价限价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7.报价单。
8.报名产品相关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彩页、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售后服务承诺等资料。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或备案证。
2.供货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磋商的,则可不提供;③公司需提供业务代表与公司雇佣关系证明,如购买社保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承诺函原件)。
六、报名(报价)及材料提交
(一)报名方式、时间:供货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扫描成PDF(报名资料需按报名材料编制目录)将报名材料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二)报名材料:(编制报价资料目录、每页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医疗器械相关资质文件(注册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法人签字或印鉴签章),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要求:
1.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17:30止。(北京时间,采购人收到报名以邮件收件箱时间为准)。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4:30(北京时间)。
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医院医学装备科。
******医院传承楼4楼会议室(现场参加的授权代表需带身份证原件)。
5.响应文件按照顺序胶装成册,密封,盖鲜章。正副本两本即可。密封袋上应注明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所有资料及复印件清晰可辩,若资料模糊不清责任自负。
七、商务要求
(一)产品质量要求
1.提供相关耗材无假冒伪劣,所有产品均有生产厂家、生产地、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商标品牌、进口品牌需有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2.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合格产品,表面无损坏,技术规格、标准符合采购人需求,如发生所供产品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者更换产品。
(二)售后服务
1.成交供应商在维护、配送的过程中应做好安全保障,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在产品配送服务期间,因成交供应商配送的产品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和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挂网品种能在四川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采购。
4.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必须
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产品有质量问题须更换新品。
5.供应商应具有较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
6.供应商负责无偿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和工作指导,并无条件对问题耗材进行更换。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耗材进行质量抽检。抽检样品和检测鉴定费用均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若在服务期限内,产品出现规格型号调整、脱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抽检不合格等情况,可经双方协商提供原供货产品的可替代产品,并在续签合同时,更新供货目录。
(三)其他事宜
(1)本项目所采购的配送产品如遇集中采购、政府带量采购等国家相关政策变化或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度管理变更需要发生调整,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该产品合同,并执行最新的政策和要求,供应商不得要求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八、联系人及电话:
医学装备科:王老师******
监督电话:******。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医院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