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毛集欣宏润年产5万立方高分子材料及10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毛集欣宏润年产5万立方高分子材料及10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
一、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拟投资10200万元,在毛集经济开发区文成大道与创新路交口东150米,建设“毛集欣宏润年产5万立方高分子材料及10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租赁厂房面积约5424平方米,购置密炼机、挤出机等相关生产设备,建设年产2万立方高分子材料和400万套汽车密封件生产线;二期新建3万立方高分子材料和600万套汽车密封件生产线。本次批复范围只包括该项目一期内容。
该项目于******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505-340407-04-01-104513。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与冷却水排水一起经毛集实验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密炼、挤出、发泡、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噪设备通过合理布局,选用新型、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做好运输车辆的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固废的回收、贮存及综合利用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包装材料、布袋集尘、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挤出废料及废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
联系方式:毛集实验区焦岗湖大道66号 毛集实验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