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办公楼、餐厅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结果公告
******公安局办公楼、餐厅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安局办公楼、餐厅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永政采【2025】016号
3、项目编号:永财磋商采购-2025-11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86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5月28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5年06月10日
2、磋商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刘超、韩少华、陈燕杰
四、磋商结果
******公安局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第一标段:
******有限公司
成 交 价:******元 大写:肆佰叁拾柒万伍仟元整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商鼎路888号示范区总部经济港2栋6013号
第二标段: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标段流标。
五、主要成交标的
工程类 |
******公安局办公楼、餐厅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施工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50日历天 项目经理:马万里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豫************ |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无
七、供应商得分情况
第一标段:
******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1分;客观因素评分:24分;投标报价算分:28.09分;最终得分:93.09分
******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37.67分;客观因素评分:23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90.67分
******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35.67分;客观因素评分:24分;投标报价算分:28.05分;最终得分:87.72分
******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35.67分;客观因素评分:21分;投标报价算分:28.06分;最终得分:84.73分
******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37.67分;客观因素评分:19分;投标报价算分:28.04分;最终得分:84.71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成交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45750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联系方式
******公安局
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中段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明路南53号1单元7层715号
联系人:全女士
联系电话:0371-******
******财政局
联系电话:******
地 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东段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