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关田镇远发沙石厂废矿石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崇义县关田镇远发沙石厂废矿石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编制完成。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要求,现向公众公开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
1、建设项目概况
崇义县关田镇远发沙石厂废矿石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位于赣州市崇义县关田镇下关村柯树岭。项目总投资三百万元,为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扩建废石综合利用生产线,厂区占地面积15493.41平方米(23.24亩),新增破碎机、跳汰机、摇床、磁选机等生产设备,以矿山废石为原料,采用破碎、筛分、跳汰、脱水、摇床、磁选等工艺进行废石综合利用,产品为钨中矿和碎石。生产能力为年处理20万吨矿山废石。
2、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1)电子版报告书
崇义县关田镇远发沙石厂废矿石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获得:
链接: ******/s/1XoqnpJAOWcJ6FxfLassoyw提取码: hvs2
(2)纸质报告书
建设单位:崇义县关田镇远发沙石厂
通信地址:赣州市崇义县关田镇下关村柯树岭
联系人:李秀强电话:******
3、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4、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按照公众意见表格式要求,编制对本项目的意见,编制好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联系邮箱,或者将纸质公众意见表直接交予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
公告发布单位:崇义县关田镇远发沙石厂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