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陂头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6-441623-04-01-552179 | |||||
| 投资项目名称 | 连平县陂头镇典型镇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连平县陂头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连平县陂头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 地点 | 河源市连平县陂头镇圩镇 | |||||
| 资金来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省“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中安排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省“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中安排解决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①对圩镇主干道进行综合改造,沥青铺设、排水管网更新、路灯照明升级,以******街道配******居环境整治项目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 招标内容 | (1)设计部分: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负责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成果送审图机构审查等,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2)施工部分: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修复及竣工文件编制等。 (3)设计、施工过程包含的其他工作。 (4)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时,要求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 |||||
| 工期 | 总工期为 200天,其中:①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2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②施工工期:180天(以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开工通知书指定之日算起)。 |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总价为 ******.76元, 设计费最高限价为 534764.25元,建安费最高限价:******.51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以下(1)或(2)(3)的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单位任意一方)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应为施工单位正式员工) 5. 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至少1 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类)。(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应为施工单位正式员工) 6..拟派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应为设计单位正式员工。) 7.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且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从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连续三个月在本公司(或分支机构、分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明相关材料)。 8.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必须已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省外企业成员需满足). 9.关于联合体投标。 (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 5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且应以具备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施工、设计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网上获取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ggzy-portal/#/441600/index)、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8088/) |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网上在线获取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1 月15日00时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2 月05日 14 时00分 |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5日14时0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河源市公共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源市公共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按照河源市公共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05日14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分中心 |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logi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ggzy-portal/#/441600/index)” | |||||
|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河源市连平县陂头镇 | |||
| 招标人联系人 | 邓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2-******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地址 | ******集团红星东路安置区二区西二排南起第十卡一层(101)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周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 招标监督机构 | 连平县******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