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2025GZ074 鄢陵县清潩河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评定分离)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鄢陵县清潩河治理工程施工及******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鄢陵县清潩河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
2.2 项目编号:Y2025GZ074
2.3 项目建设地点:鄢陵县陶城镇
2.4 项目概况:本工程起点为五里河入河口处下口(桩号0 800),终点为清潠河与颍河入河口处(桩号13 900)治理长度13.1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13.1km(其中有桩号5 500-8 700,3.2km为界河,以河道中心线为界,疏浚左侧),堤防加固23km(其中左岸堤防13.1km,右岸堤防9.9km),拆除重建涵闸7座,改建提灌站闸1座,新建涵闸2座,拆除重建桥梁3座,购置移动式泵车5台,堤顶路硬化11.2km,设置工程简介牌、安全警示牌、千米桩、百米桩、界牌等。
2.5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施工):******.60元;
第二标段(监理):440000.00元。
2.6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第二标段(监理):包括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工作。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鄢陵县清潩河治理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监理):鄢陵县清潩河治理工程监理。
2.8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施工):365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施工全过程及质保期内的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2.9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施工)
3.1.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1.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任职,须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2 第二标段(监理)
3.2.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注册证书。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1.1 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1.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 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tpbidder)自行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 施工图纸的获取: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1项自行下载。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线上):鄢陵县花都大道与锦绣路交叉口西北角市民之家四楼(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6.3 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评标、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票决法。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联系事项11.1 和 11.3”。受理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联系事项11.2”。
十. 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委员会按************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十一. 联系方式
******水利局
地 址:鄢陵县站前街195号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鄢陵县恒达阳光城A区8号楼15号商铺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
11.3 监督单位:鄢陵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水利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