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永州镇泓洋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广泛收集、了解广大公众对“马山县永州镇泓洋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本项目建设单位特发此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建设项目名称:马山县永州镇泓洋养殖场项目
2、建设单位:马山县永州镇泓洋养殖专业合作社
3、建设地点:南宁市马山县永州镇,厂区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07.826432°北纬,23.469538°。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31.39亩,主要新建猪棚9800平方米,配套管理用房3000平方米,自动养殖设备8套,年出栏肉猪14000头。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马山县永州镇泓洋养殖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韦总,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西马山县古零镇古零村古零新街77-1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麦工,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天元国际4栋2711房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家生态环境部制定,公众可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进行公众意见表的下载,具体网络链接为:"******/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target="_blank">******/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