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江县产业科创园建设项目—北区(一期)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OA网络地板、地毯及栏杆 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约258104.3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93626.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4680.79平方米,A1建筑面39307.27㎡,A2建筑面积29299.08㎡,A3建筑面积19467.12㎡,A4建筑面积41061.28㎡,A5建筑面积28641.81㎡,A6建筑面积11554.9㎡及商业裙房附属配套工程等。
备注:上述参数均为初步设计数据,后续设计文件和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调整,是否作为报价的参考依据由报价人自行决定,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其中存在的风险,引起的任何误判、错判以及推断结果与今后实际不符的后果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上述参数的提供不作为约束采购方的依据。
2.1.2 建设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体育场东路以南,浦南大道以北,亚太大道以东
2.1.3 建设工期: 1156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2.2.1 工作内容: 本项目OA网络地板、地毯及栏杆专业分包(具体详见合同)。
2.2.2 分项工期:满足甲方施工总进度的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
2.2.3 质量要求 报价单位所提供的材料达到质量合格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创建“双龙杯”及以上优质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的承包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投标人需在******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合格分供商库内。
3.5 任何与招标文件相违背,有损失招标人利益的投标条款,招标人有权作废或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有冲突,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1月14日16时至 2025 年11月21日16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11月21日17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团数字招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集团数字招采平台。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5 年11月21日17时 00 分
******集团数字招采平台(******/)发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发布。
8.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孙琨斌
地 址: ******街道翠湖路516号1楼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