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诏安县部分路段中心隔离护栏及道路监控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名称:诏安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诏安县部分路段中心隔离护栏及道路监控工程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地址:诏安县文体中心商住小区A栋14楼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幢2梯1908室
三、工程建设规模:新增及更换掉头标志牌280套,设置中央双面波形梁护栏2426米、中间砼基础钢管护栏1642米,中间中央隔离护栏1460米,更换中央双面波形梁护栏损坏长度114米、端头27块,清洗中央隔离护栏34.4㎞,新增爆闪灯134套、警示桩171根、交通监控全球机19套、道路标线约2529㎡,以及国道G228线诏安段石溪村红绿灯路口(双向四车道)、田朴村红绿灯路口(南往北方向)设备更换,设备杆件利旧;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89元(含暂列金195000元)。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工程交易地点:******委员会
六、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7%)
七、开标时间:2025年4月15日上午09时00分
八、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相关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5 元(含暂列金195000元);
项目负责人:吴明烺,注册建造师等级:贰级,注册编号:闽************;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十、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有限公司,你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项目技术负责人未附本企业在岗相关有效证明资料,资格审查不通过。
十一、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十二、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联系电话:0596-******。
十三、公示期限: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1日。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 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