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ZJA020035-202501-01
一、招标概况
枝江市马店水厂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单位采购于2025年05月16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0 | ******.00 | ******.00 | |
质量目标 | 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和标准,成果文件满足相应专业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 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和标准,成果文件满足相应专业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 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和标准,成果文件满足相应专业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 |
履约期限(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后期服务到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审计结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后期服务到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审计结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后期服务到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审计结束。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A******7-6/1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A******2-10/1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A******1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 | / | /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杨燕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6 | 熊水应,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0 | 莫孝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2 |
本项目第二项目负责人 | 无 | 无 | 王文蕾,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5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李伟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3 | 孟祥磊,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8 | 苏洪涛,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6 |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王俊,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S******9 | 王泽明,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S******6 | 肖敬华,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S******4 |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施亮,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DG******9 | 郑效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DG******6 | 徐波,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DG******9 |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孟辰,注册一级建筑师,******086 | 刘畅,注册一级建筑师,******005 | 马波,注册一级建筑师,******570 | |
岩土专业负责人 | 卢明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8 | 徐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AY******0、************30 | 熊元潮,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9 | |
造价专业负责人 | 沈云,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建[造]******003816 | 张弢,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建[造]******004427 | 刘翠,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建【造】******001783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有限公司 | 郧西县城关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总承包 EPC | 13078.91 | 杨燕华 | ||
******有限公司 | 苍南水务东部制水厂工程设计 | 450.0 | 熊水应 | ||
怀集县第二水厂建设工程项目(二期)--净水生产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 ******.8 | 柳俊俊 | |||
霍邱县临淮水厂新建工程设计总承包 | 446.0 | 熊水应 | |||
******有限公司 | 潜江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 | 1254.02 | 莫孝翠 | ||
谷城县石花水厂改扩建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 170.68 | 莫孝翠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5年6月9日10:10(北京时间)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及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招标人代表:郑勇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李梦思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6月11日 17时30分至2025年06月16日 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电话:******
******有限公司
电话:******
******建设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