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五金零件21000件和模具300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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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五金零件21000件和模具300件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鹤城镇鹤山工业城B区2号地块1期11#号楼1-3层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位于鹤山市鹤城镇鹤山工业城B区2号地块1期11#号楼1-3层,从事五金零件和模具生产,建设年产五金零件21000件和模具300件项目。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切割、机加工、喷砂、砂纸水磨、喷漆烘干/喷粉固化、丝印晾干、组装等。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1、项目生产废水(包括砂纸水磨废水、洗版废水、水性漆喷枪洗枪废水和喷淋废水(含水帘机 气旋喷淋塔 喷漆区水池))作为工业零散废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显影废液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鹤山工业城鹤城共和片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鹤山工业城鹤城共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最终排至民族河。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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