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农副产品批发及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建水县农副产品批发及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20.03% 贷款 79.97%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项目规划用地999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981.9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3223.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8.00平方米),总库容481413.6立方米。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监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7-31 17: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建设局/******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31日17时30分至2025年08月07日17时3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和其他附件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鲁工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工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建水县农副产品批发及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8-07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8-22 08:30 |
开标地点: | 建水县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30.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建水县农副产品批发及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建水县临安镇轻工业大道旁、轻工业园区59号路旁 |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 有 |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 | 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若为退休返聘人员,无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但须同时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若为退休返聘人员,无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但须同时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 |
业绩要求: | 本项目无业绩要求,此项不作为废标条件。 |
其他: | 拟投入监理人员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其他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监理人员可由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者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须提供人员身份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若为退休返聘人员,无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但须******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按成立年份提供;新注册企业(新注册企业指2024年1月1日至今期间成立的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时,或者已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中,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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