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6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KCSJZHPF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S561金阳县基觉(布拖界)至派来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形式“其他形式:保险保函、专业担保保函”。修改为:“******银行电子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其他类别交易系统申办电子保函或电子******银行电子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方式,投标文件中无需附相应材料。其有效期不低于投******************银行保函原件),投标人名称:”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中(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述设计资质:“公路行业(公路工程、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乙级及以上)”。修改为:“公路行业(公路工程、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乙级及以上)”。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业绩由牵头单位提供”。修改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业绩由牵头单位提供”。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2.2.4(4)履约信誉H “投标截止时间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或;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 5、招标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获取,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金阳县交通运输局 ******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11月12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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